我看到一张朋友在舞会的相片. 两对舞伴在一起, 西装革履的男士位于中间, 西装下是同为淡紫或同为金黄的领带和衬背夹衣, 前胸表有灿开的花朵, 精心修饰于附珍珠的丝网上. 一手后弯, 拢于身旁女士侧边. 眉头在阳光下微皱, 但微弯的嘴角后仍然流溢的是自信. 两位身着无比精致的绸缎晚礼服的女士婷婷立于两侧, 笑得温婉和雅. 手腕上配饰着令人惊叹的花: 坠有珍珠的丝网半围于花下, 拢着花的娇羞和白艳, 而花与丝网都嵌于淡紫的绸缎上, 紧凑而不失优雅地缠在纤细的手腕之背. 草坪的尽头是高耸的绿木.
我参加过舞会, 却没有极为正面的感受. 一来无好友可谈可笑, 二来舞伴亦是胡拼乱凑. 本打算单身赴会, 却被老妈命于"要学会和女生交往"于是只好请者不拒. 我体会到了在最终只落到节奏而非旋律的音乐中乱蹦的快感, 但也深刻感到这只是一种对平日生活的回避, 仿佛拼命工作来试图麻木感情的失落, 或是醉饮来试图忘却忧愁的过往. 然而夜深之时, 酒醒之后, 总能发现该在的仍然还是在, 该困扰的仍然困扰. 然后体会到心底的痕迹并不是一朝一夜的外物能够化去. 而最伤人的莫过于, 在外物刺激感官时, 却同时刺激人的心灵和思维, 于是蓦然发现萦绕心头的渴望和憧憬在这一刻仿佛更加清晰真实, 几乎可以伸出手触摸到.
不过在这个相片中, 舞会仍然是如此盛大而欢喜. 这是舞会应有的情感. 男士谨慎地过问女士是否愿意一同出席, 如果凑成, 然后需要商讨服装风格和色彩. 男士的领带和夹衣多与女士的晚礼服使用同一颜色. 舞会前见面时, 男士会带一株戴于手腕的精致花朵, 连着和女士礼服一样色泽的绸缎, 然后小心为女士扣上. 女士亦会带一朵同样精致的花, 温和地为男士别在胸前. 花底陪衬的颜色也与女士绸缎色彩相同. 两人于是通过这样的方式, 向他人表示舞伴的身份. 舞会中, 在嘈杂震耳的节奏外, 也会有曲子为了男女舞伴而备. 这时男女面对, 男士两手放在女士腰部, 女士两手搭在男士肩上, 两人随节奏摇动. 这叫什么舞我也不知道.
虽然美国高中恋爱已是再普遍不过, 但在这种正式的场合中合舞仍然让人悸动. 如果把舞会搬到中国来会什么样呢? 其实我很好奇, 一直被官方压抑的情感在得到正式认可后会有何样的反应. 其实舞会就是一起跳舞嘛. 为什么这么正式呢? 学礼仪嘛. 舞会除了学礼仪之外呢? 其实我使劲想, 除了让学生带礼仪疯闹外, 还有就是给学生和异性近矩离交往的机会. 有什么用呢? 是啊, 有什么用呢? 它能让你进到好学校找到好工作么? 也许不能. 所以这舞会搬到咱中国高中自然不可想象. 其实社会上并没有把男女交往作为禁忌, 其实社会也鼓励男女交往. 美国只是把时间提前了. 为什么要鼓励男女交往? 我发现自己陷入惯性思维了. 因为高中告诉我恋爱是不好的, 所以我默认它是理应抑制的了. 男女交往, 就像一个人看到盛开的花朵也会想多看几眼一样, 只是人的本性罢了. 人做的一切到头来也许只是直接或间接地为本性服务而已, 比如填饱肚子, 比如欣赏美的东西, 比如享受家人的陪伴.
所以我发现惯性思维真可怕, 中国只是强调恋爱会影响学习, 而这个印象扎根如此之深以至于让我潜意识怀疑恋爱本身的正当性. 其实毫无根据. 还有多少其他方面我也这样被惯性思维限制着呢?
Life is fair. It's unfair to everyone.
Saturday, October 16, 2010
Friday, October 15, 2010
彼美淑姬, 可与晤言
曾经我给一个朋友的邮件中提到: "为路边绽放的花而欣喜, 为雨打芭蕉的滴答而欣喜, 为雨后弥漫的青草和泥土的气息而欣喜, 为夜晚宁静的天空而欣喜." 我当时称此为放低心态. 或者有些人会说"知足常乐".
我在"荒野生存"中读到过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诠释(但之后我再也找不到那段原文了), 让我得出了也许更为准确的对这种状态的总结, 那就是"一种近矩离的对生活本身的意识感". 一束阳光, 一片落叶, 一只笔, 一本书, 一段文字, 一张图片, 无不是值得欣喜的东西. 我们应该仔细体会的, 不仅只是这些事物本身的美, 而还有他们在我们心里激起的细微的感情变化. 就像阳光与树枝映射出的和谐色彩, 落叶的轻, 脆和它的沧桑斑驳, 或者仅仅只是手接触到书脊时的质感, 还有一页页文字本身, 都是能让人感动的艺术.
托马斯-摩尔笔下乌托邦国的人民有一种自然的观念: 健康本身就是最原始, 也是最恒久的快乐. 能够顺畅地呼吸, 伸展手脚, 吃下东西, 听到各种声音, 察觉到各种气味, 走去不同的地方, 而没有身体的不适, 这不是很值得开心么?
生活并非只是咱去了什么学校或者拿到什么工作和薪酬. 惊艳于乐曲的一个音符转折, 在阴冷的清晨突然发现平时路过的一棵树通红遍染, 或者静心做一顿饭. 生活本身亦不过如此.
昨夜看了"钢铁侠2", 托尼的女友Pepper并不是能力最强的或长得最惊艳的, 但10年秘书, 她是最了解托尼让他安心说话的人. 其实我听人说过, 生活哪有那么多的生死关头让你来感受爱情伟大, 娶妻不过是找一个能够说话的人. 生活如此, 娶妻亦然.
东门之池,
可以沤菅.
彼美淑姬,
可与晤言.
--诗经·陈风
我在"荒野生存"中读到过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诠释(但之后我再也找不到那段原文了), 让我得出了也许更为准确的对这种状态的总结, 那就是"一种近矩离的对生活本身的意识感". 一束阳光, 一片落叶, 一只笔, 一本书, 一段文字, 一张图片, 无不是值得欣喜的东西. 我们应该仔细体会的, 不仅只是这些事物本身的美, 而还有他们在我们心里激起的细微的感情变化. 就像阳光与树枝映射出的和谐色彩, 落叶的轻, 脆和它的沧桑斑驳, 或者仅仅只是手接触到书脊时的质感, 还有一页页文字本身, 都是能让人感动的艺术.
托马斯-摩尔笔下乌托邦国的人民有一种自然的观念: 健康本身就是最原始, 也是最恒久的快乐. 能够顺畅地呼吸, 伸展手脚, 吃下东西, 听到各种声音, 察觉到各种气味, 走去不同的地方, 而没有身体的不适, 这不是很值得开心么?
生活并非只是咱去了什么学校或者拿到什么工作和薪酬. 惊艳于乐曲的一个音符转折, 在阴冷的清晨突然发现平时路过的一棵树通红遍染, 或者静心做一顿饭. 生活本身亦不过如此.
昨夜看了"钢铁侠2", 托尼的女友Pepper并不是能力最强的或长得最惊艳的, 但10年秘书, 她是最了解托尼让他安心说话的人. 其实我听人说过, 生活哪有那么多的生死关头让你来感受爱情伟大, 娶妻不过是找一个能够说话的人. 生活如此, 娶妻亦然.
东门之池,
可以沤菅.
彼美淑姬,
可与晤言.
--诗经·陈风
Tuesday, October 12, 2010
Temptation from the Wilderness
The physical domain of the country had its counterpart in me. The trails I made led outward into the hills and swamps, but they led inward also. And from the study of things underfoot, and from reading and thinking, came a kind of exploration, myself and the land. In time the two became one in my mind. With the gathering force of an essential thing realizing itself out of early ground, I faced in myself a passionate and tenacious longing--to put away thought forever, and all the trouble it brings, all but the nearest desire, direct and searching. To take the trail and not look back. Whether on foot, on showshoes or by sled, into the summer hills and their late freezing shadows--a high blaze, a runner track in the snow would show where I had gone. Let the rest of mankind find me if it could.
John Haines
The Stars, The Snow, The Fire:
Twenty-five Years in the Northern Wilderness
John Haines
The Stars, The Snow, The Fire:
Twenty-five Years in the Northern Wilde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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